位于天目湖镇茶亭村的无名公墓一角。部分墓穴被打上了“已售”字样。

   人民网常州5月14日电(王石磊)公益性墓地本是一项惠民工程,但位于常州溧阳市天目湖镇茶亭村的一处无名公益性墓地却偏离了公益的初衷,单个墓穴最高卖到了7万元天价。不仅如此,该处公墓还存在违规建设、宗族墓地等诸多问题。让人奇怪的是,溧阳市和天目湖镇两级民政部门联合调查后,均称对此事没有处理权限。
   
   未经审批 公益性墓地超标扩建
   
   民政部颁布的《公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公益性公墓是为农村村民提供遗体或骨灰安葬服务的公共墓地。经营性公墓是为城镇居民提供骨灰或遗体安葬实行有偿服务的公共墓地,属于第三产业。 
   
   据茶亭村这处公益性墓地(以下均简称“公墓”)工作人员王才保介绍,该公墓于2005年左右开始建设,由天目湖镇的茶亭村、古县村和南钱村三个村子共用,土地为茶亭村所有。
   
   记者在现场看到,该处公墓位于茶亭村的不远处,背靠青山、前依湖水。整个墓地呈阶梯状上升趋势并被粗略地划为四部分,分属三个村子和一处家族墓。属于茶亭村的墓地,按照位置的不同分为三个不同的档次、自下而上依次提高——最下面的是普通墓穴,双人穴,面积为0.8平米;中间的提高了一个档次,所用石材与豪华墓穴相同,双人穴,面积为1.68平米;最上面的是豪华墓穴,双人穴,面积为4.84平米,占据了整个墓地的最高处。以上墓穴所用石材均为不同等级的大理石。
   
   《江苏省公墓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墓穴建造应节约用地。其中单穴占地应在0.7平方米以下,双穴占地不得超过1.2平方米。根据该规定,茶亭村的墓地除普通墓穴外,其他墓穴均严重超标。
   
   不仅仅是建设规格超标,从建设之初,该公墓便未获得民政部门的任何审批手续。天目湖镇民政办主任李留兵介绍说,该处墓地是天目湖工业园区进行殡葬改革时初步设立的公益性墓地。当时,天目湖工业园将园区范围内的一些散落墓地免费迁移到位于茶亭村的该处荒山旁,进行集中建设和管理,但未得到民政部门的审批。
   
   到了2011年,以该集中墓地为基础,各村开始对其进行规模发展,其中以茶亭村、古县村扩建面积最大。“我一年多没去了,这次去看发现出来这么多新墓穴,快得不得了。”李留兵说,时至今日,该公墓仍未拿到民政部门的审批手续。
   
   相关资料显示,建立公益性公墓,应由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报县级民政部门批准;建立经营性公墓,则应由建墓单位向县级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批准。
   
   无论是公益性墓地,还是经营性墓地,位于茶亭村的这个无名公墓并未走这些程序。《江苏省公墓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未经批准或擅自批准建立的公墓,由民政部门予以取缔,并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公墓被作“三产”公开售卖 最高售价7万元
   
   《江苏省公墓管理办法》对公益性墓地有着严格的界定,“办法”第七条称,公益性骨灰公墓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农村基层公共服务设施,为当地群众埋葬骨灰服务。“办法”第六条规定,公墓由主管殡葬事业的民政部门统一管理。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建立、平毁公墓或出售墓穴,也不得以任何形式侵占墓区或以服务为名变相经营。但这些规定对天目湖镇这处公墓似乎无效。
   
   在天目湖镇该处公墓的外面,竖着一块牌子并留了两个电话号码。“其中一个是我的,另外一个是专门负责售卖的史主任的。”王才保说。王才保所称的史主任是茶亭村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史国英。
   
   5月7日,当地另外一村村民以买墓为由向史国英咨询墓地价格。史国英介绍说,最上面的豪华墓为7万元,少一分都不卖。不过她也表示,只能卖给本村村民。随后,该村民通过其他途径获悉,如果确实想买也有变通办法——通过本村村民的名义购买,然后再转给他。
   
   对于另外两种墓的价格,李留兵介绍说,以茶亭村为例,据他所知,最下面的普通墓穴是1280元,中间的有12800元、15800元和18000三种售价。记者现场统计,茶亭村的这些公墓中,普通墓穴2150个,12800至18000的中间墓穴376个,7万元的豪华墓穴30个。其中一般化墓地已树碑704个,中间部分已树碑15个,7万元的暂未树碑。粗略估算,这2556个墓穴总价已超千万元人民币。
   
   而对于邻村古县村而言,情况似乎好了很多。天目湖镇宣传委员王岳斌致电古县村了解到,该村的普通墓穴价格为200元至800元不等,豪华墓穴为8000元。
   
   李留兵表示,这些定价并不是随意为之,茶亭村委到外地进行了考察。“他们专门到吴桥等地去看了,包括墓穴的用材、尺寸和价格等,系统地学习了。”李留兵说。
   
   常州市殡葬管理所所长陈纪林告诉记者,按政策规定,公益性墓地原则上不应收取任何费用,但是有一定投入的,可适当收取建材、人工、看护等成本费用,但不能以营利为目的进行高价出售。
   
   由于该处公墓还牵涉到当年由天目湖工业园区组织的迁移坟,加上茶亭等村并未对该块收入进行财务公开,暂不清楚这片墓地到底卖出去了多少,卖了多少钱,钱去了哪里。
   
   家族墓死灰复燃 “活人墓”仍然存在
   
   《公墓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规定, 严禁在公墓内建家族、宗族、活人坟和搞封建迷信活动。《常州市殡葬管理条例》第十条同时也规定,禁止建立或恢复宗族墓地。第二十三条同时规定,禁止为尚未死亡的人员购置墓穴(格位)。
   
   不过,在天目湖镇这个无名公墓内,以上规定同样难以起到效果。
   
   记者在该公墓内看到,一处“史”姓的家族墓地共有7处墓穴,与周边墓地用树植隔开。据王才保介绍,该家族墓地占地约1.3亩,为茶亭村私自售卖,并未取得国土手续。2009年,他曾就此事向国土等部门反映过。不过,溧阳市国土局“顾左右而言他”,只字未提该宗族墓的存在。直到常州市国土局进行干预,溧阳市国土局才给王才保做了如下回复:“……中间1块约1亩左右,目前为止共有7座坟,每座坟占地面积约6平方米左右。我局认为:剩下的位置要逐渐安置,按有关部门的要求,合理使用。”
   
   直到现在,该处宗族墓地依旧存在,未得到任何处理。记者在现场看到,有多个墓穴被打上了“已售”字样,但墓穴空空。在该宗族墓的上方,是古县村所属的墓地。
   
   市、镇两级民政部门均称无处理权限 
   
   5月8日,溧阳市民政局殡葬管理所和天目湖镇民政办联合对该处公墓进行了调查,但两部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均表示,对此事没有处理权限。
   
   李留兵说,包括天目湖镇民政办在内的天目湖镇对该公墓并没有处理权。“这种行为要纠正,但具体如何纠正,管理权在局里。”他说。李留兵还表示,他对茶亭村委进行了相关建议:一是要递交材料进行审批;二是价格过高让老百姓承受不起,是在为富人造墓,价格应降下来。
   
   而溧阳市殡葬管理所所长陈国强说,公墓实行的是属地管理,具体的处理权是在天目湖镇。“我们只是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管工作。”陈国强表示,通过实地调查,他建议茶亭等涉事村应把公墓的成本核算清楚并及时进行账务公开。
   
   就该公墓存在的以上种种问题,江苏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溧阳市和天目湖镇均拥有处理权限,不存在谁有谁没有的问题。
   
   一个从未拿到批文的公墓是如何诞生并一再的得到扩建?一个本该为惠民工程的公益性墓地为何能卖到7万的天价,出售墓地的钱去了哪里?严令禁止的家族墓为何能长期存在?相关职能部门为何推诿责任?人民网将对此继续保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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